公告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2025年3月1日起,榆林市第五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强制医疗中心)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望周知,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榆林市第五医院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额度
备注:新增病种分别按照其他精神科(综合科)病种收取预交金。
温馨提示:如有疑问,请拨打服务热线:0912-6199231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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