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第五医院调整住院预交金的通知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实施2025年卫生健康系统为民服务实事项目的通知》(国卫办函〔2025〕25号)精神及2025年1月4日全省规范公立医疗机构预交金管理会议精神,医院于2025年2月19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医保患者住院预交金降至同病种同保障类别个人自付平均水平,现将相关住院预交金额度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榆林市第五医院住院预交金额度(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2月20日至2月26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意见,可在2月26日24:00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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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 倩